校属各单位:
根据2014年6月5日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等关于做好2014年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湘教办通〔2014〕108号)精神,2014年全省省属高校共可申报自然科学领域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人选8人,省属本科院校每校可向省教育厅推荐1人,为做好2014年我校的申报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推荐名额
我校申报推荐名额1名。
二、申报条件
(一)拥有中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在国内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研发机构等单位工作1年以上的在聘青年人才,计算时间截至2014年6月30日;
(二)恪守学术道德和职业道德,学风正派,诚实守信;
(三)在自然科学、工程技术重点领域崭露头角,获得国际国内较高学术成就,具有较好的创新发展潜力,有一定社会影响;
(四)35周岁以下(为一并完成2012年度遴选计划,本次相关年龄计算时间截至2012年1月1日,即1977年1月1日后出生);
(五)一般应获博士学位。
(六)符合条件的港澳籍人才可予申报,台籍暂不开展。
“青年千人计划”入选者在资助周期内不得申报青年拔尖人才。“青年千人计划”资助周期为3年,从入选通知发文之日起计算,资助周期结束可申报青年拔尖人才。
已参评过青年拔尖人才但未入选者,申报时必须有新成果新成就。同一申报人申报该计划不得超过2次。
三、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包括申报书(申报书封面推荐单位栏填写湖南省教育厅,工作单位栏填写湘潭大学,申报平台栏填写教育部)、附件、推荐人选信息汇总表。报送材料时,需报送纸质申报材料(1式3份)和电子文档,申报书、附件用A4纸双面打印,合并装订;电子版内容应与纸质材料一致。
附件材料包括:
1、附件材料目录;
2、推荐单位公文(申报人先提供本人情况,推荐公文待学校确定推荐人选后由学校制作);
3、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4、申报书中列举的所有科研项目、获奖及专利情况的证明复印件;
5、1—3篇重要创新性论文的全文及其刊载杂志封面、目录复印件,以及申报书中列举的其他代表性著作封面、目录和论文首页复印件;
6、申报书中列举的SCI、EI、SSCI、CSSCI收录以及论文他引情况的证明(须经有关检索机构盖章);
7、任职证明复印件;
8、在国际学术会议上担任职务的证明以及作大会报告、特邀报告的邀请信或通知复印件;
9、非首次申报须提供新成果新成就证明材料。
附件材料请按以上顺序排列。电子版须整合形成PDF格式文件,大小不超过15M,文件名以人选姓名命名,如“××附件材料”;附件材料过大的,可拆分成多个,并在文件名后加数字标注,如“××附件材料1”。
申报材料如涉及保密信息,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科学技术保密规定》有关规定审核把关,妥善做好保密技术处理、并附说明(加盖公章)。
四、有关要求
(一)各单位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认真做好宣传动员、组织申报和审核把关工作,确保推荐质量。
(二)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不要在申报人申报书中的工作单位意见栏内签署意见,但要在申报人个人情况材料上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请于6月13日17:00以前将纸质材料报送至人事处人事科(新办公楼411室),并发送电子材料至rsk@xtu.edu.cn,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樊军 电话:58292074
人事处
2014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