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年度湘潭大学韶峰学者特聘岗位计划人选遴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chenqy发布时间:2018-12-22浏览次数:


校属各单位:

根据《湘潭大学韶峰学者特聘岗位计划实施方案》(湘大人发〔2018〕2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文件有关规定,现就做好2018年度湘潭大学韶峰学者特聘岗位计划人选遴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遴选对象和条件

(一)校内全职在岗教师中2017年未入选韶峰学者的人员、2018年新引进人员、经学校同意引进的人才可自由申报。

(二)2017年已经入选人才工程者,实施聘期管理,聘期内原则上不再重新申报上一层次特聘岗位,聘期结束后根据其业绩考核结果决定是否延聘或者是否聘用到上一层次特聘岗位。聘期内对学科建设发展确有突出贡献或取得新的突出业绩者,可由学院提名,经专家评审推荐,学校党委直接认定到相应层次的特聘岗位。

(三)符合实施方案第一类直接推荐认定条件之规定的,可申请直接推荐认定。

(四)学术骨干特聘岗位数的60%以上用于聘任45周岁以下教师,即1974年1月1日后出生的教师。

(五)机关及直属单位“双肩挑”人员到其业务挂靠学院(教学部)申报。

(六)凡是申报韶峰学者人才工程人员,入选后在聘期内均不得申请离职。

二、遴选程序

(一)本人向所在学院申请

(二)学院(教学部)推荐候选人

(三)候选人材料公示

(四)学校评议确定直接认定人选

(五)专家评审确定申报认定人选

(六)校内公示

(七)学校审定并发文确定人选

三、材料要求

(一)申报表格

1.《湘潭大学韶峰学者特聘岗位申请表》(个人填写,单位汇总,见附件1)一式十份,A3纸张双面打印。

2.《湘潭大学韶峰学者特聘岗位申请人员汇总表》(单位填写,见附件2,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一式一份,A3纸张双面打印。

(二)附件材料

1.各种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包括教学奖励、代表性论文、省部级课题、专著教材、专利与成果等等。

2.除著作外,其他材料统一使用A4纸张装订成册,封面封底用A3白色铜版纸装订,装订顺序须与申报表填写内容顺序一致。

3.附件材料所列各项材料均要求各单位审核把关,标注“原件已核”、审核人须签名并加盖学院公章。

4.申请人须将本人《申请表》中涉及到的材料原件准备好以随时备查。

5.资深学术带头人特聘岗位是学校特别设立的学术荣誉岗位,其聘任采取校长提名、校学术委员会评议和学校审定的方式进行,其遴选不需要填写韶峰学者特聘岗位申请表等相关材料。

(三)成果有效性要求

1.此次申报遴选的业绩成果有效支撑材料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31日。

2.申报材料需要公示,特别注意:经学校同意引进的人才或者近六年新引进的人才可以填报入职湘潭大学以前取得的成果;其他申报人所填成果限列湘潭大学为第一作者单位、申报人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的成果,其他成果的填报为无效填报。

(四)材料提交时间

请各单位于2019年1月2日前将推荐人员名单及其申报材料提交至学校人事处人才工作办公室(综合办公楼411,联系电话:58292074);相关表格材料请同时提供电子档(做成压缩包文件,每人一个子目录),发送至邮箱:rcb@xtu.edu.cn,逾期不再受理。

 

韶峰学者特聘岗位人才遴选工作是学校重要的人才工程项目,对学科建设和人才稳定工作意义重大,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认真负责,实事求是,按时按要求完成遴选推荐工作。

 

附件:

1.湘潭大学韶峰学者特聘岗位人员申报表

2.湘潭大学韶峰学者特聘岗位申请人员汇总表

 

 

  湘潭大学人事处

  2018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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