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教学部):
根据《湖南省“芙蓉学者奖励计划”实施办法(修订)》(湘教发〔2019〕14号)以及《关于做好2019年度湖南省普通高校芙蓉学者招聘与考核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9〕152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2019年湖南省“芙蓉学者奖励计划”人选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岗位设置
(一)我校31个一级学科中,国内一流建设学科和国内一流培育学科特聘教授岗位、青年学者岗位至少申报2个,其他学科至少申报1个。
(二)同一岗位类型如只申报1个岗位,则只针对引进人才。
(三)同一岗位类型如申报2个及以上岗位,则引进人才岗位数不得低于申报总数的50%。
(四)特聘教授、青年学者引进人才为直接从省外、境外引进的人选(含2015年7月1日后引进的人员)。
(五)讲座教授岗位在31个一级学科中自由申报,不做指标限制,但须全部从境外引进。
(六)在二级学科设岗,具体填报须明确到二级学科名称,如一级学科不分设二级学科的,按一级学科填报。各学院(教学部)设岗的二级学科限推荐1人。
二、推荐人选要求
(一)推荐人选必须符合《湖南省“芙蓉学者奖励计划”实施办法(修订)》(附件1)和教育厅相关通知的要求。
(二)推荐人选须不在湖南省《芙蓉学者奖励计划实施办法》第十二条限制申报的范围内。(限制条款中“省级以上重大人才项目”“国家重大人才计划青年项目”的解释以教育厅“关于“芙蓉学者奖励计划”申报人选限制的释义”为准,见附件2)。
(三)各学院(教学部)应积极采取措施,通过直接招聘、师生传承、学术交流、专家推荐等多种渠道,下大力气从省外、境外招聘芙蓉学者。
三、推荐程序
(一)个人申报,单位推荐。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所在单位进行资格初审与推荐,并将推荐人选的申报材料报人事处。
(二)资格审查,专家评议。人事处对申报人员的申报资格进行审查,组织专家对申报人进行评议推荐,并将评议结果报学校审定。
(三)结果公示,材料上报。经学校审定的推荐人选,由人事处进行公示后,上报有关材料至省教育厅。
四、材料要求
推荐材料分为书面材料和电子材料。书面材料包括“芙蓉学者奖励计划”岗位设置申请表、推荐报告、推荐人选材料和推荐人选汇总表。电子材料登陆“湖南省普通高校学术梯队人才管理系统”(网址为http://218.76.27.11/jsc/)填写和上传,内容应与书面材料一致。
(一)岗位设置申请表。由各学院根据学科设岗情况填报申请表(附件3)。
(二)推荐报告。包括学院推荐工作报告和候选人推荐报告。学院推荐工作报告,由学院党委就本院“芙蓉学者奖励计划”候选人的推荐过程、遴选程序、具体结论和公示情况等进行详细说明;候选人推荐报告,由学院党委逐一对所推荐候选人的政治表现、师德师风等情况,以及对引进人员的有关评估等形成书面意见。分别以学院党委公文的形式提交纸质材料1份。
(三)推荐人选材料。候选人填写《“芙蓉学者奖励计划”候选人推荐表》(附件4,纸质材料3份,A4规格双面打印不胶装,学院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并待学校评审通过后,再按教育厅通知要求直接登录系统填报并打印正式申报材料。(附件材料待评审通过后直接上传或扫描整合为Word文档上传,并报送装订成册的纸质附件材料1份)
候选人提交的各有关实绩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4月30日。
(四)推荐人选汇总表(附件5)。由学院填写,并提交纸质材料1份(盖学院公章)。
五、时间要求
(一)请各学院(教学部)于2019年8月30日以前,将申报人选纸质材料报送至人事处人才工作办公室(综合办公楼411室,联系人:陈振,电话:58292074),并发送电子材料至rcb@xtu.edu.cn,逾期不再受理。
(二)待学校审议通过后,请各推荐候选人于2019年9月11日至20日在管理系统完成填报、上传,并按通知要求提供相应材料纸质版。
请各学院(教学部)在确定推荐人选时严格审核把关,务必确保推荐人选恰当,提交材料及时,申报材料真实、准确、完整、规范。
人事处
2019年7月10日
芙蓉学者奖励计划相关附件.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