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引进100个科技创新人才推荐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20〕54号)精神(见附件1),为做好我校2020年度引进100个科技创新人才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和范围、选拔条件
见湘人社函〔2020〕54号。
二、推荐指标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在严格坚持选拔标准的基础上,学校可推荐2名人选。校内各有关单位最多可推荐1名符合条件的候选人报人事处,没有符合条件人选的可不推荐。
三、推荐程序
(一)个人申报,单位推荐。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所在单位进行资格初审与推荐,并根据申报控制数将推荐人选的申报材料报人事处。
(二)资格审查,专家评议。人事处对申报人员的申报资格进行审查,组织专家对申报人进行评议推荐,并将评议结果报学校审定。
(三)结果公示,材料上报。经学校审定的推荐人选,由人事处进行公示后,上报有关材料至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材料要求
(一)综合报告1份。包含人选基本概况、引进人才产生的重大经济社会效益和先进典型情况、引进中的主要经验做法以及下一步打算。(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2020年引进科技创新人才情况登记表》(附件2,纸质材料3份,A4规格双面打印不胶装)、《2020引进科技创新人才推荐对象一览表》(附件3,用Excel格式,并提供电子版,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湖南省 市(州)2020年引进科技创新人才情况统计表》(附件4,并提供电子版,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各1份。
(三)附件材料1份。主要包括推荐对象的个人资质证明(身份证或护照、学历学位、职务职称证明等)、主要成果证明(代表性论著、专利证书、产品证书、科技奖励证书等)、主持或参与过的重大项目佐证材料以及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合同中有明确的到岗时间、工作方式和期限、工作考核目标等)。(本材料可事先准备,无需打印装订成册,待学校评审通过后人事处通知上报时再打印)
五、时间要求
请各单位于2020年9月15日18:00以前,将申报人选纸质材料报送至人事处人才工作办公室(综合办公楼411室,联系人:陈振,电话:58292074),并发送电子材料至rcb@xtu.edu.cn,逾期不再受理。
请各单位在确定推荐人选时严格审核把关,务必确保推荐人选恰当,提交材料及时,申报材料真实、准确、完整、规范。
人事处
2020年5月6日
2020年度引进100个科技创新人才附件材料.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