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校2021年湖南省“芙蓉学者奖励计划”人选招聘与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发布时间:2021-08-09浏览次数:

各二级教学科研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高水平人才队伍建设,根据《湖南省芙蓉学者奖励计划实施办法(修订)》(湘教发〔201914号,见附件1)、《关于做好2021年度湖南省普通高校芙蓉学者招聘与考核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1210号,见附件2)等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校2021年湖南省芙蓉学者奖励计划人选招聘与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工作

(一)招聘计划

2021年全省普通高等学校计划招聘芙蓉学者特聘教授30名、讲座教授20名、青年学者60名。其中,特聘教授、青年学者招聘计划面向全省普通高校,讲座教授招聘计划面向省属普通高校。根据教育人才分类评价改革要求,部属本科高校、省属本科高校、高职高专院校招聘计划分类单列,其中特聘教授、青年学者具体招聘指标根据三类高校申报情况予以确定,并适当向省外、境外引进人选倾斜;讲座教授具体招聘指标根据省属本科高校和高职高专院校申报情况予以确定。

(二)招聘条件

1.特聘教授

1)坚持正确政治方向,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爱国奉献精神;

2)恪守高校教师师德行为规范,坚持立德树人;

3)截至202111日,自然科学类、工程技术类人选年龄不超过47周岁(197311日及以后出生),人文社会科学类人选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6511日及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4)具有博士学位,在教学、科研或企业第一线工作,原则上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其中境外应聘者应具有高水平大学(高水平研究机构、知名企业)的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相应职位;

5)具有扎实学识,研究方向稳定且处于学术前沿;

6)具有人才培养经验,能够承担一门及以上本科教育核心课程讲授任务;

7)学术造诣深厚,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重要学术成就;

8)熟悉本学科学术前沿和发展趋势,有较强的学术团队组织能力,具有带领本学科引领或赶超国际先进水平的能力,能够在学科建设、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中发挥统领和关键作用;

9)聘期5年,入选后聘期内应全职在校工作。

2.讲座教授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诚实守信,品德高尚,学风严谨,具有团队合作精神,在国内外享有良好声誉;

2)截至202111日,自然科学类、工程技术类人选年龄不超过60周岁(196011日及以后出生),人文社会科学类人选年龄不超过62周岁(195811日及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3)在省外、境外教学、科研或企业第一线工作,一般应具有高水平大学或高水平研究机构或知名企业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相应职位;

4)学术造诣高深,在本学科领域具有重大影响,取得国际公认的成就;

5)教书育人能力强,能够主讲一门及以上本科教育核心课程;

6)聘期3年,入选后聘期内每年在校工作累计时间不少于2个月。

3.青年学者

1)坚持正确政治方向,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爱国奉献精神;

2)恪守高校教师师德行为规范,坚持立德树人;

3)截至202111日,自然科学类、工程技术类人选年龄不超过42周岁(197811日及以后出生);人文社会科学类人选年龄不超过47周岁(197311日及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4)应聘者应具有博士学位,在教学、科研或企业一线工作,国内应聘者一般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相应职位;

5)热爱教学工作,能够主讲一门及以上本科核心课程;

6)学术基础扎实,取得较为突出学术成果;

7)具有新颖且有特色的研究方向,熟悉本学科学术前沿和发展趋势,学术发展潜力大;

8)具有较强的学术团队组织及协调能力,能够协助本学科赶超或保持国际先进水平;

9)聘期3年,入选后聘期内应全职在校工作。

4.申报条件限制

1)已入选国家重大人才计划、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芙蓉学者奖励计划、省科技创新领军人才项目(资助期内)、省科技人才托举工程(资助期内)、芙蓉教学名师(资助期内)等省级人才计划人选,不再列入湖南省芙蓉学者奖励计划选聘范围(青年项目入选者除外)。

2)已入选国家重大人才计划青年项目及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人选等,聘期(资助期)内不列入湖南省芙蓉学者奖励计划选聘范围,其聘期结束后可应聘特聘教授或讲座教授。

3)聘期未满两年的青年芙蓉学者不列入特聘教授或讲座教授申报范围。

4)已受聘的芙蓉学者特聘教授,资助期内的青年芙蓉学者、省杰出青年科学基金人选、湖湘青年英才支持计划人选等,不再列入同一类岗位申报范围。

5)担任现职副校长及以上领导职务者不列入芙蓉学者奖励计划申报范围。

6)省外、境外应聘特聘教授、青年学者的人选,入选后须辞去省外、境外工作,且无知识产权纠纷、竞业禁止、保密约定、兼职取酬等情况,或在省外、境外无工作,并全职来校工作。

(三)推荐名额

本次芙蓉学者的候选人分为省内候选人(含校内,下同)和省外、境外候选人。

1.岗位设置

所有芙蓉学者岗位原则上在我校31个一级学科中的所有二级学科设置(如一级学科不分设二级学科的,按一级学科申报),各二级教学科研单位在设岗的二级学科只能推荐1名候选人。

2.省内候选人

各教学科研单位可推荐符合条件的特聘教授候选人1名;具有国内一流建设学科和国内一流培育学科的教学科研单位可推荐符合条件的青年学者候选人2名,其他教学科研单位可推荐符合条件的青年学者候选人1名。没有符合条件人选的可不推荐。

3.省外、境外候选人

来自省外、境外的特聘教授、青年学者候选人(含2019101日以后我校从省外、境外引进的人才),推荐名额不限。

讲座教授候选人应全部来自省外、境外,推荐名额不限。

(四)推荐程序

1.个人申报,单位推荐(910日前)

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所在单位进行资格初审,二级单位学术委员会进行评价,二级单位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确定拟推荐人选,并将本单位拟推荐人选的申报材料报人事处。

2.资格审查,专家评议(918日前)

人事处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对各二级教学科研单位报送的拟推荐人选的申报资格、申报材料、政治立场、政治倾向、廉洁自律情况、学术诚信等情况进行审查,组织专家对人选进行评议推荐。

3.结果公示,学校审定(930日前)

人事处将拟推荐人选材料在校内以适当方式公示5个工作日;拟推荐人选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审定,

4.系统填报,材料报送(1010日前)

推荐的候选人在管理系统填报、上传材料,学校按时报送推荐材料至省教育厅。(在系统关闭前,可以补充经审查确认符合要求的最新业绩材料)。

(五)推荐材料

1.推荐材料分为书面材料和电子材料。书面材料包括芙蓉学者奖励计划岗位设置申请表、推荐报告、候选人汇总表、候选人推荐表、候选人附件材料和其他相关材料。电子材料登陆湖南省普通高校学术梯队人才管理系统(网址为http://218.76.27.11/jsc/)填写和上传,内容应与书面材料一致。

2.岗位设置申请表。由各二级教学科研单位根据学科设岗情况填报《芙蓉学者岗位设置申请表》(见附件3)。

3.推荐报告。包括学院推荐工作报告和候选人推荐报告。学院推荐工作报告即由学院党委就本单位芙蓉学者奖励计划候选人的推荐过程、遴选程序、具体结论、材料真实性审核、保密处理情况等进行详细说明;候选人推荐报告即由学院党委逐一对所推荐候选人的政治表现、师德师风等情况,以及对海外引才风险的评估等形成书面意见。分别以学院党委公文的形式提交纸质材料1份。

4.候选人汇总表。由学院填写《芙蓉学者招聘候选人汇总表》(见附件4),并提交纸质材料1份(盖单位党委公章)。

5.候选人推荐表。候选人填写《芙蓉学者候选人推荐表》(见附件5),并提交纸质材料20份(A4规格双面打印不胶装,单位党委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6.候选人附件材料。包括个人身份有关证明材料、立德树人成效支撑材料、学术创新贡献支撑材料三部分。候选人将此三部分附件材料做成三个pdf文档(每个文件大小不超过40MB)。(附件材料请事先准备无需打印,待学校评审通过后再分别上传至管理系统。)

候选人提交的各有关实绩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21930日。

附件材料报送纸质材料1份,按以下内容及顺序打印装订成一册。

1)个人身份有关证明材料:有效身份证件(出生年月与证件不一致的需提交学校党委提供的《全国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专用干部任免审批表》第一页,无该表的由学校党委出具认定材料)、学历学位证书、任职证明(含学术兼职)等材料;

2)立德树人成效支撑材料:推荐表中列举的为本(专)科生授课、研究生培养及教学项目、奖励荣誉的证明材料,本领域专家肯定性评价的证明材料;

3)学术创新贡献支撑材料:推荐表中列举的所有科研项目、专利、奖励荣誉及在国内外学术组织兼职、在国际学术会议担任重要职务和作大会报告或特邀报告的证明材料,论文的检索证明(原件,须经有关检索机构盖章),本领域专家肯定性评价的证明材料;推荐表中列举的5篇代表性论文(著作)的全文(封面、目录和核心章节);推荐表中列举的其他论文(著作)的首页(封面)。

7.从国内其他单位招聘芙蓉学者候选人的,需同时报送候选人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函(纸质材料1份)。

(六)有关要求

1.各二级教学科研单位要严格坚持选拔标准,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突出品德、能力、业绩导向,把好推荐人选的政治关、师德关、育人关和质量关;严格坚持师德师风是评价教师队伍素质的第一标准,将政治立场和师德师风表现作为人选推荐考察的首要项目,突出品德评价,实行一票否决。

2.各二级教学科研单位要从学校发展战略目标、创新平台、重点科研及产教融合基地和一流学科、一流本科教育或双高计划、特色与重点专业群建设规划需要出发,按照实施办法的规定,科学设置芙蓉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讲座教授和青年学者岗位,并明确每个岗位聘期内应突破的重点领域及教学科研任务。设置特聘教授、青年学者岗位,要优先考虑国家和省重大发展战略需求,特别是我省三高四新战略需求,着眼于我省和我校所在地区经济、科技和教育发展的重点领域。

3.在遴选推荐招聘候选人时,要注意区别不同学科(专业群)的特点,着重考察其解决核心技术、关键技术和共性技术问题的能力,考察其科研成果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对从事工程技术领域的候选人要避免过于强调其论文的倾向。

4.推行代表作评价制度,综合评价推荐人选的思想政治素质、立德树人成效、学术创新贡献、服务重大战略能力、未来发展潜力,坚决克服五唯不良倾向。

二、考核工作

(一)考核程序

1.材料填写(831日前)

1)届满考核。考核对象为2016年到岗的芙蓉学者特聘教授(具体人员另行通知);考核对象认真填写《芙蓉学者聘期届满考核登记表》(附件6,提供纸质材料1份,盖单位党委公章),并根据与学校签订的芙蓉学者聘任合同约定的目标任务,形成受聘到岗以来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岗位工作目标和任务等方面的聘期考核总结报告,同时提供受聘期间主要业绩的证明材料(提供纸质材料1份)。

2)年度考核。考核对象为2020年到岗的特聘教授、青年学者(具体人员另行通知);考核对象根据与学校签订的芙蓉学者聘任合同约定的目标任务,形成受聘到岗以来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岗位工作目标和任务等方面的年度考核报告,同时提供受聘期间主要业绩的证明材料(提供纸质材料1份)。

2.二级单位考核(910日前)

二级单位学术委员会对考核对象受聘以来的业绩进行评价,二级单位党政联席会议研究提出初步考核结论,形成关于考核对象初步考核意见(纸质材料1份,盖单位党委公章)。

3.专家评议(918日前)

人事处组织专家对考核人选进行全面考核评估,给出考核结论。

4.学校审定(930日前)

学校审定参加考核人员的考核结果。

(二)有关事项

1.各相关单位依据聘任合同对受聘专家进行年度考核和聘期届满考核,重点考核受聘专家实际到岗情况、岗位职责履行情况和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等。

2.考核等次分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

三、材料报送

(一)推荐考核材料报送

2021910日以前,请各二级教学科研单位将本单位拟推荐人选以及参加届满考核和年度考核人员的相关纸质材料报送至人事处人才工作办公室(综合办公楼411室,联系人:陈振,电话:58292074),并发送电子材料至rcb@xtu.edu.cn

(二)管理系统信息填报

2021927日至1010日,请各推荐候选人、届满考核人员在管理系统中完成相关信息填报和材料上传,逾期不能填报、上传。

(三)正式推荐材料报送

20211013日前,请各推荐候选人将系统生成的正式纸质推荐表材料及附件材料(推荐表4份、附件材料装订本1份,A4纸双面打印胶装)交至人事处人才工作办公室。

请各单位严格审核把关,务必确保材料真实、准确、完整、规范。


附件:

1.关于印发《湖南省芙蓉学者奖励计划实施办法(修订)》的通知

2.关于做好2021年湖南省普通高校芙蓉学者招聘与考核工作的通知

3.芙蓉学者奖励计划岗位设置申请表

4.芙蓉学者招聘候选人汇总表

5.芙蓉学者奖励计划候选人推荐表

6.芙蓉学者聘期届满考核登记表

                                                                  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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