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21〕141号)精神,为做好我校2021年度享受湖南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推荐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范围和选拔条件
详见《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21〕141号,附件1)。
二、推荐指标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在严格坚持选拔标准的基础上,学校可推荐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专业技术人才1名。校内各有关单位最多可推荐1名符合条件的人选报人事处,没有符合条件人选的可不推荐。
三、限制条件
(一)在企事业单位中担任领导职务后不再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和技能工作的人员,享受副省(部)级及以上待遇的人员,党、政、军、群机关的工作人员(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除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外,原则上不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
(二)已获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和省政府特殊津贴的人员不再参与省政府特殊津贴选拔。
(三)截止到2021年12月31日前的离退休人员不参与选拔。
(四)为激励广大技术技能人才建功立业,扩大遴选面,形成梯次递进的人才培养体系,今年入选省政府特殊津贴人选,下一年度不得申报国务院特殊津贴。
四、推荐程序
(一)个人申报,单位推荐。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所在单位进行资格初审,二级单位学术委员会进行评价,二级单位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确定拟推荐人选,并将本单位拟推荐人选的申报材料报人事处。
(二)资格审查,专家评议。人事处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对拟推荐人选的申报资格、申报材料、政治立场、政治倾向、廉洁自律情况、学术诚信等情况进行审查,组织专家对人选进行评议推荐。
(三)结果公示,学校审定。人事处将拟推荐人选在校内以适当方式公示;拟推荐人选经公示无异议,报学校审定后,上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五、材料要求
(一)反映人选思想政治、学术水平、工作业绩等情况的综合报告1份(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专家情况登记表》3份(附件2,用Word格式并提供电子版,A4打印不胶装,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三)《2021年推荐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情况一览表》1份(附件3,用Excel格式并提供电子版,加盖单位公章),其中“专业水平情况”要求涵盖近5年来的主要业绩贡献、专业领域的创新点、以及取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各栏目字数不超过150字。
(四)附件材料1份。主要包括推荐对象高级职称证书、获奖成果证书、项目合同、专利证书、荣誉证书、利税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按顺序装订成册,不超过60页。(本材料可事先准备,无需打印装订成册,待学校评审通过后人事处通知上报时再打印。)
六、时间要求
请各单位于2021年9月28日17:00以前,将申报人选纸质材料报送至人事处人才工作办公室(综合办公楼411室,联系人:陈振,联系电话:58292074),并发送电子材料至rcb@xtu.edu.cn,逾期不再受理。
请各单位认真组织、严格把关,务必确保推荐人选恰当,申报材料真实、准确、完整、规范。
人 事 处
2021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