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年湘潭市高层次人才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发布时间:2022-10-27浏览次数:

校属各单位:

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2年湘潭市高层次人才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为做好我校高层次人才申报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关于开展2022年湘潭市高层次人才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附件1、《2022-2023年度湘潭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目录》(附件2

、材料要求

(一)个人提供

1申报表

《湘潭市高层次人才申报认定审批表》(附件3一式三份正反双面打印其中一份由二级单位在“所在单位意见”栏签署意见、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二级单位公章。

2证明材料

1)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2)湘潭市社会保险单位参保证明、个人参保证明(外籍、退休人才可不提供;其他在职人员由所在二级单位提供名单给人事处,人事处按名单提供参保证明反馈给二级单位)或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材料;

3)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无法提供合同的由所在二级单位提供名单给人事处,人事处统一提供在职证明);

4)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取得国外院校和港、澳、台地区院校颁发的学位人员,须分别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

5)职称证书或职业资格等级证书复印件

6)符合《2022-2023年度湘潭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目录》(附件2规定条件的其他相关佐证材料如人才认定证书、荣誉证书、获奖证书、研究课题结题材料、学术论文等

7)申请按其他相当于上述层次的人才条件认定的,需提供能充分体现本人能力水平的佐证材料。

说明:证明材料做成PDF文件并姓名+证明材料命名。

(二)二级单位提供

二级单位按照ABCDE个层次分汇总人员信息,并填写《湘潭市高层次人才申报认定汇总表》(附件4),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工作安排

(一)各二级单位须对申报人员提供的材料认真审核把关,确保材料真实、准确、完整、规范

(二)请各二级单位202211111700前,将所有申报纸质材料申报表3份,汇总表和证明材料各1份)送人事处人才工作办公室(综合办公楼411室,联系人:陈振,电话:58292074),将上述材料电子版发送rcb@xtu.edu.cn

附件:1关于开展2022年湘潭市高层次人才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

        22022-2023年度湘潭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目录

        3湘潭市高层次人才申报认定审批表

        4湘潭市高层次人才申报认定汇总表



2022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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