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5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5]55号)精神,为做好我校2015年度其他专业技术系列(含中小学教师系列、社科系列、自科系列、会计系列、审计系列、统计系列、工程系列、图书系列、档案系列、出版系列、卫生计生系列等)职称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基本要求
(一)严格对岗申报。所有申报其他专业技术系列的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在学校核定的岗位职数内,以所在专业技术岗位及所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为基础,工作岗位、工作业绩和成果必须对应所申报的专业技术职务。管理岗位人员不得申报。
(二)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继续教育、年度考核等方面要求,均按照所在系列要求执行。
二、申报时间安排及材料要求
(一)2015年9月17日,各单位将以下申报材料汇总后交人事处师资科。
1、公示材料15份(其中1份须到教务处、社科处、科技处、研究生院等部门核实表中所涉及到的相关成果,并请审核人签名且加盖审核单位公章)。申报其他专业技术系列高级职称者,需填报《湘潭大学申报高级职称公示材料(其他专业技术系列)》;申报其他专业技术系列中级职称者,需填报《湘潭大学申报中级职称公示材料》。
2、《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参评人员花名册》1份(其中中小学系列、图书系列和会计系列等需按推荐排名排序)。
3、《参评资格审查材料》1份,材料按参评资格审查材料目录准备(见附件)。
以上所有表格见附件或到人事处主页的“表格下载”栏下载,公示材料和参评人员花名册的电子版请发送至:szk@xtu.edu.cn。上述材料请于2015年9月17日前一次交清,逾期不予受理。
(二)学校确定的推荐对象的材料要求:
2015年度其他专业技术系列职称材料要求(含参评资格审查材料、任职资格评审材料和其他材料,所有成果截止时间为9月30日)按所在系列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请经学校确定的推荐上报人员及时与所在系列主管部门联系,确定申报相关事宜。
三、推荐工作安排
(一)其他专业技术系列职称由学校综合推荐小组进行资格审查和推荐。
(二)其他专业技术系列高级职称的推荐指标由学校下达,经学校综合推荐小组按校职改领导小组确定的推荐指标进行推荐后,再报省职改办。
(三)校职改办依据有关文件对职称申报对象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不合格者不得进入推荐环节。
四、2015年度高校教师系列和实验技术系列的职称申报工作将于近期启动,具体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郭黎
联系电话:58292075
电子邮箱:szk@xtu.edu.cn
附件:2015年其他专业技术系列职称申报附件材料
人 事 处
2015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