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5年度专业技术职务推荐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发布时间:2004-12-23浏览次数:

校属各单位:
    为做好2005年度专业技术职务推荐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从2005年起,凡申报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者,应严格按照《湘潭大学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暂行规定》(湘大人发[2004]18号)要求执行。
    2、从2005年起,除教师系列外其他系列(包括高教管理、实验、工程、图书、档案、出版等系列)申报评审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者,至少要有1篇以我校为第一作者单位、以本人为第一作者发表在CSSCI或CSCD核心库(不含拓展版)来源期刊上的学术论文;申报评审正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者,至少要有2篇。
    3、2005年学校将成立专家审查委员会,由专家根据有关文件对职称申报对象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者方可进入学校职称推荐程序进行推荐。
    4、有关计算机应用能力、职称外语及继续教育的要求仍按国家及省人事厅文件规定执行:
    ⑴凡未取得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者,请与数学与计算科学学院联系(电话:13873288127)或与湘潭市人事局干部培训中心联系(电话:8568994);
    ⑵凡未取得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合格证者,应及时报名参加2005年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具体要求见《关于2005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有关工作的通知》(湘大人发〔2004〕39号);
    ⑶凡已参加继续教育培训者(含访问学者、单科进修、在职攻读博士(硕士)学位等及其它相关培训等),请将结业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交本单位。未参加继续教育者,请在本单位进行登记;
    ⑷有关计算机应用能力、职称外语及继续教育等免试、免修规定详见人事处职称评审网页。
    5、请各单位对2005年拟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教职工情况进行摸底,并于2005年元月1日前由各单位将职称摸底表(见附件)及继续教育证书等材料报人事处师资科。

 


 

 

人事处

2004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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