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稳步推进教职工养老保险改革工作

发布人:rsclzk发布时间:2016-04-12浏览次数:

按照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15]38号)等相关文件精神,我校正稳步推进教职工养老保险改革工作。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改革意义重大但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涉及面广、情况复杂、工作难度大。具体到我校来说与3000多名在职、退休教职工切身利益息息相关,要求工作细致认真,具体方案周全到位。

在学校领导的高度重视和人事处领导的带领下,连月来,工作人员加班加点主要完成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是全校教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信息采集、上报工作顺利完成。首次参保信息采集涉及面广、指标复杂且项目繁多,人事处专门召开养老保险数据采集工作布置会对各二级单位具体经办人进行业务培训,保证由二级单位采集的数据项高质按时完成。同时,对由学校负责认定的数据项,人事处组织专人加班加点查阅个人档案,审核确认。20163月底我校完成在职、退休人员参保数据采集、上报工作,是省内率先完成此项工作的高校之一。

二是基本工资调标暨基本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预缴工作全面完成。按照湘人社函【2015295号文件要求,按时完成了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标准调整、离退休人员增加基本离退休费上报审批工作。同时,制定了《湘潭大学关于调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标准实施方案》,进一步优化了工资结构,并按新工资结构和新工资标准发放工资,实现了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的预缴工作。据统计,经过此次工资调标,全校教职工缴纳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后,工资实际收入与20161月前比较均有增长,保证最低能增加100元。

三是积极清理编内在职工作人员工作变动情况。对在2014101日后发生的在职工作人员新进、调动、离职、退休等情况做好登记,为下一步办理养老保险人员异动做好前期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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