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及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优化各机关及直属单位职责范围,明晰各单位内设科级机构职责任务,完善学校岗位设置总体方案,加强岗位管理,提高管理服务水平和工作成效,决定开展机关及直属单位职责优化与岗位设置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职责优化工作要求
1、各单位须在2014年单位职责范围梳理的基础上,结合规章制度“废改立”工作,根据本单位工作实际,对本单位职责范围进行梳理、整合和优化,厘清职责范围边界,消除因职责划分不明确而导致的管理和服务中脱节、交叉、缺位、漏洞等现象。
2、各单位要在本单位职责范围内,对内设科级机构(后勤保障处应包括下设各中心)的职责范围进行梳理、整合和优化,做到各科室职责任务明晰规范,分工科学合理,推行一站式服务,减少中间环节。
二、岗位设置申报要求
1、各单位应结合本单位原设岗位编制情况和工作实际,根据优化后的岗位职责和工作需要对本单位所需除处领导以外的其他岗位进行申报。岗位申报应按照“从严从紧控制非教学人员岗位”的原则进行,坚持做到分工明确、职责明晰,每个岗位都工作任务饱满。对于申报岗位数超出本单位原定人员编制数(不含处领导)的,要详细说明新增岗位设置理由。各单位处级领导干部岗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学校统一设置。
2、岗位申报分管理岗位、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岗位三类。专业技术单位的岗位一般按专业技术岗位进行申报,其中首次岗位设置为管理岗位的可仍按管理岗位申报,申报时,科级领导干部岗位应特别注明。非专业技术单位原则上按管理岗位申报,其中首次岗位设置时设置为其他专业技术岗位的可仍按其他专业技术岗位进行申报,也可根据实际需要按管理岗位申报。工勤岗位根据现有工勤人员情况进行申报。
3、学校直属单位知识产权管理办公室与科技处一起申报,社科基地办公室与社科处一起申报,教师教学发展中心与人事处一起申报。后勤保障处只需要对处机关各管理岗位进行申报,其下属的校医院及各服务中心不需要进行岗位申报。图书馆、子弟学校不需要进行岗位申报。
三、其他有关要求
1、本次岗位设置申报原则上不涉及科级机构调整。各单位在进行内部科室职责梳理、整合和优化中,确因工作需要提出调整的,要附带专门的论证报告。
2、请各单位按照机关及直属单位职责优化呈报表(附件一)和机关及直属单位岗位设置申报表(附件一)各项要求进行填报,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于7月5日前报人事处(校办公楼A412;联系人:陈振,联系电话:58292827),并发送电子邮件至rsk@xtu.edu.cn。
附:1、机关及直属单位职责优化呈报表
2、机关及直属单位岗位设置申报表
湘潭大学人事处
2017年6月30日
附件1机关及直属单位职责优化呈报表.xls
附件2机关及直属单位岗位设置申报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