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校2018年度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rscszk发布时间:2018-03-30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8年度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人员评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1846号)精神,为做好我校2018年度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聘用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对象

纳入事业单位岗位管理、现聘任在专业技术三级岗位(已向学校申请评聘专业技术三级岗位人员,如符合我省申报评聘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条件者,本次也可申请)、近三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符合申报条件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可申报评聘专业技术二级岗位。

已达到退休年龄,但在人社部门办理了高级专家延长退休年龄手续的专业技术三级岗位人员,可申报评聘专业技术二级岗位。

二、申报条件

申报评聘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人员应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学风严谨,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较高的学术造诣,为本学科公认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爱岗敬业,模范履行岗位职责,为全省经济和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

(一)专业技术三级岗位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不受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聘用年限限制申报评聘专业技术二级岗位:

1. 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

2. “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

3. 国家“千人计划”长期创新项目人选或者国家“万人计划”领军人才及以上层次人选;

4. “长江学者”特聘教授;

5. 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6. 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

7. 湖南省“121人才工程”第一层次人选;

8. 湖南省优秀专家;

9. 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一等奖(个人排名前二)或二等奖(个人排名第一),或经科技部认定可以推荐国家奖的社会力量科学技术奖最高奖(个人排名第一),或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及以上(个人排名第一),或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一等奖及以上(个人排名第一),或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优秀成果一等奖及以上(个人排名第一);

10.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含原973计划、国家重大科学研究计划、863计划重大项目等相当水平项目)、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项目、国家重大科学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国家重大科学仪器研制专项(部委推荐)项目负责人;

11.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创新研究群体负责人。

(二)专业技术三级岗位人员,截至2018430日前,聘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12年、符合下列任意一类条件中一项者,聘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9年、同时符合下列任意两类条件中各一项者,聘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5年、同时符合下列三类条件中各一项者,可申报评聘专业技术二级岗位:

1. 第一类条件

1)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一等奖(个人排名前三)或二等奖(个人排名前二),或经科技部认定可以推荐国家奖的社会力量科学技术奖特等奖(个人排名前二)或一等奖(个人排名第一),或省(部)级科学技术奖(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一等奖(个人排名前二)或二等奖(个人排名第一);

2)获得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优秀成果一等奖(个人排名前二),或省级人民政府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个人排名前二)或二等奖(个人排名第一),或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一等奖(个人排名前二)或二等奖(个人排名第一);

3)获得国家级教学名师奖,或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个人排名前二)或二等奖(个人排名第一),或省部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个人排名第一),或全国党校系统精品课奖;

4)获得中国专利金奖(个人排名前二);

5)获得由国家部委(一级局)颁发的体现专业技术工作业绩的全国性专业类奖项最高奖(个人排名第一)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

2. 第二类条件

1)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课题(含原973计划课题、国家重大科学研究计划课题、863计划课题等相当水平课题)负责人;

2)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课题负责人;

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负责人;

4)国家科技创新基地申报并批准筹建过程的主要负责人;

5)主持承担过2项及以上国家科研项目,或1项国家科研项目和3项及以上省(部)级科研、工程技术推广项目,或5项及以上省(部)级科研、工程技术推广项目,并经省级以上相关部门验收合格,研究成果对我省产业升级转型具有重要应用价值;

6)取得重大性原创发现,且在《Nature》、《Science》或《Cell》上发表研究论文者(须以申报人单位为第一署名单位,申报人为第一作者或第一通讯作者);

7)以第一完成人获得4项及以上国家发明专利授权,被开发转化,且取得重大经济效益;

8)以第一完成人育成经国家级品种审定委员会审定通过的动植物新品种(动物新品系或配套系)1个及以上,并在全国大面积推广应用,或以第一完成人育成经省级品种审定委员会审定并通过的植物新品种(动物新品系或配套系)3个及以上并大面积推广应用;

9)训练或培训两年以上的运动员输送后一年内取得奥运会冠军或奥运会集体项目前三名的国家级教练员;

10)其他与上述条件相当,为全省经济和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省内本学科公认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

3. 第三类条件

1)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或湖南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

2)中国青年科技奖获得者;

3)国家“长江学者”青年学者、“千人计划”青年项目、“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获得者;

4)湖南省“芙蓉学者计划”特聘教授;

5)湖南省“121人才工程”第二层次人选;

6)获得国家部委(一级局)颁发的体现专业技术工作业绩的最高荣誉称号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

上述条件中各类学术荣誉、奖励、成果获得和承担项目完成的时间,应在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聘用期间内。同一成果获得不同层次奖项的,按所获得最高层次奖项计算,不重复计算。

三、工作程序

(一)个人申报

符合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报条件的个人根据本人的任职年限和成果业绩情况,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审核表》(见附件1),提供符合相关条件的证明材料,向所在院系部提出申请。

(二)院系部资格审查和排序推荐

2018410日前,各院系部对本单位申请人员进行材料审核、资格初审和排序推荐,并将符合申报条件人选的下列材料报送人事处人力资源管理科(电子版发送至szk@xtu.edu.cn):

1.申请人填报的《湖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审核表》1份(A4纸双面打印,须到教务处、研究生院、社科处、科技处等部门核实表中所涉及到的相关成果,并请审核人签名且加盖审核单位公章)。

2. 申请人提供的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近三年年度考核登记表、科研项目、获奖证书、荣誉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复印件应经院系部审核,并签署“原件已核”的字样,由审核人和主要领导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3.院系部填报的《湖南省事业单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报人员情况一览表》1份(A3纸打印,见附件2)。

(三)学校资格复审

学校对各单位推荐上报的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报人员是否符合申报条件进行资格复审。

(四)学校评议推荐和审定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由学校组织专家在核定的岗位数量内进行评议推荐,拟定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推荐人选,并报学校审定。

(五)结果公示

经学校审定的推荐人选由人事处进行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

四、其他

(一)申报人的任职年限截止时间为2018430日,按实际聘用时间足年足月计算。

(二)申报人各类学术荣誉、各种奖励、成果获得和承担项目完成的时间,应在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期间内。

 

请各院系部高度重视,按申报条件的要求,认真审核,严格把关,认真及时做好申报组织和评议推荐工作。

 

附件:1湖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审核表

2湖南省事业单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报人员情况一览表

 

 

2018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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