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工勤技能岗位技术业务水平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已申报工勤技能岗位考核,且通过学校资格审查的人员。
二、考核形式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工勤技能岗位考核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工作生产业绩和技术业务水平三个方面。其中:思想政治表现和工作生产业绩根据单位出具的考察报告进行考评,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
此次技术业务水平考核形式为个人业绩述职,时间不超过10分钟。述职评分包含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两部分,每个部分各100分,并设置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三、具体安排
(一)集合抽签
参加技术业务水平考核的人员应于2025年3月21日(星期五)8:30到学校综合办公楼B304集合,凭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核顺序抽签。
(二)业绩述职
3月21日(星期五)9:00正式开始,按抽签顺序进行。
四、其他要求
(一)述职对象需准时到达集合地点,未按规定时间集合抽签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述职对象应按要求认真准备述职材料,材料应结合岗位实际,突出工作业绩。
(三)述职对象必须遵守场内纪律,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且在业绩述职过程中,不得向评委递交任何材料,不得干扰评委正常评审工作。
(四)述职结束后,述职对象应在候分室等待成绩,待签字确认后方可离开。
(五)所有人员应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得向外透露考核相关情况。
人 事 处
2025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