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湘人发[2007]201号、潭市人发[2007]4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就我校2007年度工人技术等级岗位升级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升级考核范围
(一)凡在我校工人岗位上工作的在编人员,符合湘人薪[1995]50号文件规定的申报条件的,均可参加考核。对部颁标准中尚未设立高级工等级的工种,暂不组织升高级工的考核。
(二)原为工人身份的人员,现聘用到专业技术岗位和行政管理岗位上的,原则上不列入工人技术岗位升级考核范围。如本人要求申报原从事的技术工种的升级考核,经单位同意,可列入考核范围。
(三)2005年以来年度考核不称职或发生重大责任事故至本次升级考核工作实施前不满1年,或处分期未满的工人,暂不能申报考核。
二、升级考核条件
(一)工人必须经所在单位批准,思想政治表现和生产工作两项考核合格,方能申报上一等级技术业务水平的考核。
(二)1988年以前参加工作(如工作年限有间断的,应将间断前后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并达到20年)并在本等级工作时间5年以上(含5年)的中级工或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中级工,可申报高级工的考核:
1、在省、部级以上技术比赛中获得名次的;
2、在技术革新、技术发明中取得成果并有省部级以上成果证书的;
3、获得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称号并保持荣誉的。
(三)1998年以前参加工作(如工作年限有间断的,应将间断前后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并达到10年)并在本等级工作时间5年以上(含5年)的初级工或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初级工,可申报中级工的考试考核:
1、在省厅(局)或市级技术比赛中获得前三名的;
2、在技术革新、技术发明中取得成果并有市级成果证书的;
3、获得市级劳动模范称号并保持荣誉的。
(四)工人技术等级岗位升级考试申报工种,以2003年省人事厅确定的工种为依据,对个别定级(升级)后又改变了工种或岗位的人员,如确因工作需要,经同级政府人事部门审核批准同意后,可按现工种或岗位(改变岗位前后在本级工作时间可合并计算)参加升级考核。
(五)工作年限及本等级工作时间计算截止到2007年年底。
三、升级考核内容
升级考核科目分为:公共基础知识、技术业务理论和实际操作三科。
技术业务理论和公共基础知识的考核,按申报工种的部颁标准和《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培训教材》以及《公共基础知识》所确定的内容进行。实际操作的考核按湘人薪[1996]11号文件和生产(工作)或作业项目要求进行。
四、时间安排
凡申报技术等级岗位升级考核的工人,请于2008年1月16日上午携填好的《湖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升级理论考试报名表》(见附件)两份,到人事处劳资科进行资格审查并签署意见,填写《湖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升(定)级发证花名册》,于1月21日到市人事局(市人事局办公楼七楼,电话:8568994)办理交费报名手续。
理论考试时间定于2008年5月25日上午,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五、收费标准
根据省、市有关文件规定,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者,须交纳理论考试报名考务费,具体标准为:中级工A类111元、B类93元、C类75元;高级工A类129元、B类111元、C类93元。
附件:2007年度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升级技术理论考试报名表
人 事 处
二○○八年一月三日
2007年度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
岗位升级技术理论考试报名表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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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点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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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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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序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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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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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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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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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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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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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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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属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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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类工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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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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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类工种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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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种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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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对其
年度考核
和升等级
推荐意见 |
年度考核结果 |
年度考核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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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主管部门
意 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政府人事
部门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