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十二期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班和第十七期新进国家干部队伍人员入门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人:发布时间:2008-09-24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学校拟于2008年10月起举办第十二期高校青年教师岗前培训班(以下简称岗前培训班)和第十七期新进国家干部队伍人员入门培训班(以下简称入门培训班)。根据我校的实际情况,现将两班合一,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工作和管理
    1、为加强对本期培训班的组织和管理,学校成立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小组成员名单如下:李伯超、李军波、高协平、刘建平、苏旭平、何振、裴廷睿、邓卫华。组长:李伯超,副组长:李军波。
    2、由人事处负责培训工作的组织和日常管理。
    二、培训对象
    2007年9月以后毕业分配及调入我校尚未参加过岗前培训、入门培训的人员(具有副教授、教授职务者除外),其中具有博士学位者必须参加培训,可以免考。
    三、培训内容
    1、讲授《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高等教育法规》、《高等
学校教师职业道德》等四门课程。
    2、相关专题讲座。
    四、考试和结业
    1、岗前培训班定于2008年11月份考试。由省高师培训中心统一命题和制卷。考试考核不合格的当年不补考。
    ⑴ 闭卷考试课程:《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
    ⑵ 开卷考试课程:《高等教育法规》、《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
    ⑶ 考试考核各门成绩合格的学员,由省高师培训中心颁发由省里统一印制的《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并作为教师资格认定和职务评聘的重要依据。
    2、入门培训考试考核合格者,颁发由省人事厅统一式样的《湖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证书》,其成绩记入《湖南省事业单位新聘人员入门培训情况登记表》,存入本人档案,作为新聘人员转正定级的依据之一;未参加入门培训或培训不合格的,试用期满不得转正定级。
    五、报名手续
    1、请各单位组织人事干事将本单位培训对象及有关情况填报附表一,并收取一寸办证照片二张,于9月27日前交人才交流培训中心,各种经费由所在单位统一交财务处收费科。
    2、相关经费:培训费80元,教材费共计63.5元,《湖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证书》工本费10元。
    3、培训时间、地点安排见附表二。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4、联系电话:8292827
    六、几点要求
    1、请各单位尽快将通知的有关精神传达到各有关对象,并在学习方面
给予支持,保证他们能按时参加学习。
    2、培训对象要积极、认真地参加学习,不得有迟到、早退和无故缺课现象。请假须经本单位领导签字证明、人事处同意方可办理。


                                                      湘潭大学人事处
                                                       2008年9月23日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