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年度辅导员校内选聘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rscszk发布时间:2018-07-12浏览次数:

 学校各有关单位:

根据《湘潭大学辅导员选聘与管理工作办法》(湘大人发〔201820号)文件精神,为做好2018年度春季学期辅导员校内选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聘对象

(一)来校时间不超过2年、个人愿意或者组织需要其从事辅导员工作的在职青年教师。

(二)在专任教师岗位工作,个人愿意或者组织需要其转岗从事辅导员工作的教师。

(三)在管理岗位工作,个人愿意或者组织需要其转岗从事辅导员工作的管理人员。

(四)年龄在65周岁以下,有意从事辅导员工作的退休教职工。

二、选聘条件

(一)中国共产党党员。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坚定的理想信念,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有较强的政治敏感性和政治辨别力。

(二)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事业,甘于奉献,潜心育人,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三)具有从事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相关学科的宽口径知识储备,掌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相关学科的基本原理和基础知识,掌握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基本理论、知识和方法,掌握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相关理论和知识,掌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实务相关知识,掌握有关法律法规知识。

(四)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教育引导能力、调查研究能力以及开展思想理论教育和价值引领工作的能力。

(五)具有较强的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遵纪守法,为人正直,作风正派,廉洁自律。

(六)身心健康,能够胜任辅导员的工作任务。

三、选聘计划

2018年春季学期校内选聘本科生辅导员20,研究生思政干事13

四、选聘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单位推荐

2018717日前,各学院(系)根据本单位辅导员队伍现有人员情况及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需要组织申报推荐(不得低于学校下达的最低推荐指标完成数,见附件1,填写《湘潭大学校内选聘辅导员推荐表》(附件2),并将相关材料根据推荐类别分别报学生工作部(处)、研究生工作部。

(二)资格审查

由学生工作部(处)、研究生工作部、党委教师工作部、监察处、教务处、人事处、招生与就业指导处、团委等部门组成资格审查小组,对推荐人选统一进行审核,结合选聘计划,初步确定聘用人选报学校审批。

(三)学校审定

学校审定拟聘人选,发文公布聘用辅导员人选名单。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学生工作部(处)

联系人:许红军

联系电话:58293149

电子邮箱:xgc@xtu.edu.cn

(二)研究生工作部

联系人:朱丹红

联系电话:58292052

电子邮箱:yjsc@xtu.edu.cn

 

附:1各学院(系)最低推荐指标完成数

2湘潭大学校内选聘辅导员推荐表

 

人事处  学生工作部(处)  研究生工作部

                    2018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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