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湘潭大学2008年管理岗位工作人员的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政治表现好、遵纪守法;
(二)要求具有硕士学位条件的招聘岗位,硕士前学历应为全日制普通本科(我校博士配偶、教职工子弟可适当放宽);
(三)应聘学生工作辅导员岗位人员要求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0年7月1日后出生);
(四)身体健康,仪表端庄。
二、招聘计划
我校2008年管理岗位工作人员聘用计划见附件一。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凡符合以上招聘条件的人员可从即日起,至2008年6月25日前持个人推荐表一份,英语等级证、本科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原件和一份复印件以及2张近期同底免冠新半身照片到人事处人事科对岗报名 (报名表样式见附件二),每名应聘人员可申报符合条件的两个岗位。
(二)笔试。
考试形式:闭卷。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笔试内容为英语能力测验与综合,各为100分,由学校组织专家命题与阅卷。
英语能力测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英语语言能力。考试时间为二个小时。
综合以撰写论文为主,占70分,主要考察应试者综合分析能力、解决问题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综合同时考察应试者掌握和运用管理学、哲学和法律基础理论或知识的能力,占30分。考试时间为二个小时。
(三)面试。
综合测试之后,根据英语和综合笔试成绩之和,按招聘岗位数1:2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分二个阶段进行。
1.第一阶段面试者自由演讲,时间限定为2分钟。
应聘者自述个人经历(个人基本情况、简历、教育工作经历等),阐述为什么选择从事管理岗位以及今后对工作的设想,要求在黑板上简要板书。
2.第二阶段为必答题和专家提问时间。时间限定为8分钟。
(1)应聘者抽取事先准备的若干面试必答题中的一套并回答。时间限定为4分钟。
(2)专家提问。时间限定为4分钟。
(3)评委根据应聘者表现情况填写《面试评分表》。
(四)综合考察。
根据笔试和面试总成绩的高低(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高低确定),结合入围人选的专业结构决定拟聘人选。根据需要,学校可对拟聘人员申报岗位进行适当调整。
(五)体检。
1、按照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由学校指定医院进行。
2、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由报考该岗位并进入面试程序的人员按照成绩依次递补参加体检。
3、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出现不合格者可依次递补。
(六)公示
经过以上程序均合格的人员,学校对拟聘对象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照程序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
四、其它
(一)对于已经考取博士研究生的应聘者,学校不予聘用,如由此岗位出现空缺,可在申报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或重新招聘。
(二)为保证此次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纪检、监察和用人单位参与监督。
(三)除学校组织的毕业生考察外,各用人单位不得自行组织毕业生面试考察。
(四)此次聘用人员聘期为六年。聘期内,双方通过聘用合同明确权利与义务关系,合同期满后是否续聘将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学校需求和其考核情况等确定。
附件:1、湘潭大学2008年管理岗位人员聘用计划
2、2008年接收毕业生对岗报名申请表
人 事 处
2008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