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第64批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的通知

发布人:rscszk发布时间:2018-07-17浏览次数:

 

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及在站博士后:
根据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2018年度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指南》有关精神,现将做好第64批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
2、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科研能力。
3、申请面上资助的项目应具有基础性原创性和前瞻性具有重要科学意义和应用价值且为本人承担。
4、进站一年半以内可多次申请,每站只能获得一次面上资助。
5、入选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香江学者计划的派出人员在未结束派出工作前不可申请。已结束国(境)外研究工作后继续在国内设站单位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的,可以申请,但须由所在设站单位出具证明。
6、不限制申请人数。
7、涉密项目不允许申报。
二、申请程序
1、申请人登录中国博士后网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下载申报软件,网下填报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申请书,在线上传至校博管办,在线打印纸质申请书1份。申请书的校验码须与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中的校验码一致。
2、申请人在线打印专家推荐意见表,分别交合作导师和同行专家填写。
3、申请人于201895日前将纸质申请书1份及专家推荐意见表2套(含原件)一并交校博管办审核。
三、其他
1、特别说明:
(1)在申请截止日期前申请人对已在网上提交的申请数据有修改需求时如果申请材料已提交至校博管办申请人须向校博管办提出申请由校博管办在网上将申请材料驳回申请人进行修改如果申请材料已提交至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须由校博管办向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提出申请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在网上将申请材料驳回校博管办再由校博管办在网上驳回申请人进行修改。
(2)申请人不得在《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申请书》标识为红色的边框内填写个人信息包括申请人姓名、学校名称、合作导师姓名等否则视为故意向评审专家泄露个人信息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将根据评审专家认定的结果取消申请人的资助资格。
(3)《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申请书》中的申报单位须选择湘潭大学通讯地址要详细填写到所在院系。《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申请书》中申报单位审核意见由校管办统一签字盖章。
(4)《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申请书》中的博士后编号为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统一编号,即进站录取通知书上的编号。
2、资助名单的公示
根据《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规定》,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实行公示制度。公示期为一周,期间,博士后研究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如对公示人选有异议,可向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提出质询。质询内容不包括评审专家的学术评价。
对评审程序有异议,需按以下程序提交质询申请
(1)撰写书面材料由合作导师和校博管办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
(2)将质询材料于公示结束日期前邮寄至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以投递日戳为准)。
(3)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对相关质询内容进行核实将核实结果书面通知校博管办校博管办反馈质询人。
对评审程序以外内容存有异议的,需以传真或E-mail形式向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提出,并署明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3、资助成果管理
(1)获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在公开发表资助成果时应标注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项目(Project Funded by China Postdoctoral Science Foundation)。
(2)获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出站时必须向校博管办提交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总结报告。具体提交流程办理出站手续时登录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网上填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总结报告”,在线提交至校博管办同时打印1份纸质报告校博管办审核和备案。
(3)军队和地方联合培养获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不可在网上提交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总结报告。需登录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下载报告模板网下填写打印1份纸质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总结报告”,刻录光盘1张一并交校博管办审核和备案
四、注意事项
请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积极组织好符合条件的博士后进行申报,并通知博士后于201895提交第64批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纸质材料到校博士后管理办公室(综合办公楼414,联系人:蒋诗岚,联系电话:0731-58292075、15111377507
 
 
湘潭大学博士后管理办公室
2018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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