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及在站博士后:
根据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指南》(2022年度,附件1)有关要求,为做好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特别资助和优秀学术专著出版资助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面上资助
(一)申请条件
1.具备良好思想品德、较高学术水平和较强科研能力的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
2.进站18个月内可多次申请,每站只能获资助一次。
3.申请项目应具有基础性、原创性和前瞻性,具有重要科学意义和应用价值。项目非涉密,且为本人承担。
4.入选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实施的各类博士后国(境)外交流计划(学术交流项目除外)的派出人员,在完成派出工作或提前结束国(境)外研究工作后,继续在国内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的,由所在设站单位出具证明后可申请。
(二)材料要求
申请人登录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网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填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申请书》,无需提交纸质材料。
申请书由“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生成。其中,“一、个人信息”的“2.科研及奖励情况”要求填报代表申请人最高学术水平和科研成果的论文、专著、专利或奖励等,可以从以上类型材料中任选,但总数不超过3个;“二、项目信息”中不得填写个人信息,包括申请人姓名、设站单位名称、合作导师姓名等,否则评审专家可视为申请人故意泄露个人信息,计0分。
(三)工作安排
1.第71批面上资助,自2月1日起,申请人可登录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网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填写申请书并于3月11日前上传相关申报材料。
2.第72批面上资助,自7月1日起,申请人可登录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网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填写申请书并于8月10日前上传相关申报材料。
二、特别资助
(一)特别资助(站前)申报
1.申请条件
申请人须为2022年度拟进站或新近进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人员,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1)不超过35周岁(1986年3月31日后出生)。
(2)具有良好的科研潜质和学术道德。
(3)拟进站人员须是获得博士学位3年以内的全日制博士,2022年度应届博士毕业生优先。应届博士毕业生在申报时须满足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的基本要求。
(4)新近进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须进站不超过4个月(2021年12月1日之后进站),博士学位获得时间须为2021年1月1日(含)以后;须依托所在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进行申请,不得变更合作导师。
(5)拟进站人员已初步选定博士后合作导师,并与合作导师商议形成初步研究计划。博士后合作导师应为该研究领域知名专家,学术造诣深厚;且原则上可为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国家级科研平台。
(6)对申请进入本单位相同一级学科并由博士导师继续担任博士后合作导师的人员的总比例不得超过30%。
(7)入选者须在资助名单公布后3个月内办理进站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资助资格。入选者办理入站手续时须将人事关系转入博士后设站单位并保证全脱产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8)全国博士后管委会组织实施的各类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派出项目(学术交流项目除外)、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不得申请。
(9)进站学科为自然科学。申报项目须为中国博士后基金会指定的学科领域和的研究方向(见附件2),且为非涉密项目。
2.材料要求
申请人登录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网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填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站前)申请书》,上传身份材料、《博士导师推荐意见表》、《博士后合作导师推荐意见表》、学术及科研成果等材料扫描件。
(1)申请书由“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生成。其中,“二、学术及科研情况”的“(二)科研成果和奖励”要求填报代表申请人最高学术水平和科研成果的论文、专著、专利或奖励等,可以从以上类型材料中任选,但总数不超过3个。
(2)身份材料包括:已获得博士学位的申请人须提供博士学位证、毕业证扫描件;应届博士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决议书或博士论文预答辩通知书扫描件(如无预答辩通知书,须提供学校学位主管部门或所在院系出具的相关证明)。
(3)《博士导师推荐意见表》和《博士后合作导师推荐意见表》在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网站“资料下载”专区下载。
(4)学术及科研成果材料是指申请书“二、学术及科研情况”的“(二)科研成果和奖励”中填报的内容。其中,论文提供全文,专著提供目录和摘要,专利或奖励提供证书扫描件。
3.工作安排
自2月1日起,申请人可登录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网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申报第4批特别资助(站前),填写申请书并上传相关申报材料。申报特别资助(站前)的人员需按顺序将申请书、身份材料、《博士导师推荐意见表》、《博士后合作导师推荐意见表》、学术及科研成果材料装订成册,于3月11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一份)报校博管办。
(二)特别资助(站中)申报
1.申请条件
(1)进站满4个月(2021年12月1日前进站)。
(2)已取得突出的科研成果,或在项目成果转化方面已取得较好的成效。发展潜力大,在站期间表现出较强的创新能力。
(3)申请项目应具有突出的学术价值或创新性。可以是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项目的延续和深化,但必须有创新点或创新成果,且为非涉密项目。
(4)设站单位择优推荐。学校按照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人数的1/20推荐;不足20人的,推荐1人。
(5)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可优先推荐: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等资助,作为主要研究人员参加国家重大科技项目,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或学术荣誉称号,设站单位引进的优秀留学回国人才,设站单位重点培养的学术技术带头人或后备人才。
(6)每站只能获资助一次。
(7)入选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特别资助(站前)的人员不可申请。入选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实施的各类博士后国(境)外交流计划(学术交流项目除外)的派出人员,在完成派出工作或提前结束国(境)外研究工作后,继续在国内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的,由所在设站单位出具证明后可申请。
2.材料要求
申请人登录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网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填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站中)申请书》、上传科研成果等材料。
(1)申请书由“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生成。其中,“一、个人信息”的“2.科研及奖励情况”要求填报代表申请人最高学术水平和科研成果的论文、专著、专利或奖励等,可以从以上类型材料中任选,但总数不超过3个。
(2)科研成果材料是指申请书“一、个人信息”的“2.科研及奖励情况”中填报内容的纸质材料。其中,论文提供全文,专著提供目录和摘要,专利或奖励提供证书扫描件。
3.工作安排
自2月1日起,申请人可登录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网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申报第15批特别资助(站中),填写申请书并上传相关申报材料。申报特别资助(站中)的人员需将申请书、科研成果材料(其中,论文提供全文,专著提供目录和摘要,专利或奖励提供证书复印件),于3月11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一份)报校博管办。
三、优秀学术专著出版资助
(一)申请条件
1.在站2年以上或出站5年内的博士后研究人员,获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者优先。
2.申请人为所投专著唯一作者。
3.专著所属学科领域为自然科学。
4.字数不少于15万字。
5.仅限学术专著,不含译著、研究报告集、学术资料、工具书等。
6.在专著书稿完成后方可申请。
(二)材料要求
申请人登录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网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填写《出版资助申请表》、《报名信息表》,并提交专著书稿和查重报告。
1.将专著书稿、《出版资助申请表》以PDF格式刻录光盘1张,在光盘上标识博士后姓名、专著名称;将光盘和查重报告报送校博管办。
2.查重报告应包括总查重结果和非本人文献的查重结果。由申请人委托设站单位图书馆、研究生院或其他具有论文查重资质的机构对专著内容进行查重。
3.将《报名信息表》电子版发送至szk@xtu.edu.cn,邮件标题格式为:博士后姓名+专著名称。
特别说明:专著撰写规范请参阅《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指南》(2022年度)附录;《出版资助申请表》存为Word文件,《报名信息表》存为Excel文件。
(三)工作安排
自1月1日起,申请人可登录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网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下载相关申报材料,4月29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一份)报校博管办。
四、有关说明
(一)关于项目申报
工作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可选择独立于流动站的专家评审;如果申请项目所属一级学科为心理学或二级学科为教育技术学,申请人需明确项目所属学科门类,教育学或理学选其一。
(二)关于材料修订
申请人对已在网上提交的申报材料和数据有修改需求时,需在申报截止日前逐级申请驳回。
(三)关于资助结果
根据《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规定》,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实行公示制度。公示期为一周。期间,博士后研究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如对公示人选有异议,可向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提出质询。质询内容不包括评审专家的学术评价。
从公示日起,面试资助申请人可登录“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查阅专家评审结果。
(四)关于资助证书
从资助结果公布之日起,获资助人员可登录“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打印资助证书。
(五)关于资助成果
获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在公开发表资助成果时,应标注“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项目”(Project Funded by China Postdoctoral Science Foundation)。
(六)关于申报时间
为提高申报材料质量和项目立项率,学校预留了一定的时间请校内同行专家对申请人申报材料进行会评或函评,申请人申报材料经专家审议定稿后再在博士后基金会规定的截止日期前提交。请申请人务必按照通知要求按时提交相关申报材料,并将《2022年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申报情况汇总表》(见附件3)发送至szk@xtu.edu.cn。
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要高度重视博士后基金的申报工作,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博士或博士后进行申报,并通知申请人在学校要求的申报日期前提交相关材料。
联系人:陈丽辉
联系电话:58292075、15594191131
附件:1.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指南(2022年度)
2.中国博士后基金会指定的特别资助(站前)申报学科领 域和研究方向
3.2022年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申报情况汇总表
湘潭大学博士后管理工作办公室
2022年1月18日